央行揭秘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已研究35项议题
推动政策措施出台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剑鸣
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自2013年建立以来公开信息寥寥。央行29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5)》,揭秘了联席会议制度运行以来开展的工作,指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已召开8次会议,研究了35项议题,推动出台或建立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不断提高,深化金融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了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3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建立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行,我国金融监管协调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去年联席会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金融领域重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着力加强监管政策、措施、执行的统筹协调,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研究了26项议题。
研究推进多项深化金融改革措施。一是推动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着手研究建立金融业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相结合的监管框架。二是积极推进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建设。三是推动明确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研究落实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四是推动继续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明确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金融业开放的总体原则;就进一步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的举措和方案达成共识。
加强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推动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一是研究出台恢复和增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配套支持措施。二是推动出台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有关政策。三是就合理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若干措施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推动出台关于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四是研究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盘活存量资金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有关政策措施。五是研究加强资本市场建设、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的有关措施。六是研究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缓解新股集中发行对货币市场的周期性冲击。
研究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切实维护金融稳定。一是进一步研究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有关工作。二是研究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有效措施。三是研究缓解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的有关政策。四是推动加快部分地区金融风险事件处置进度。五是研究妥善处置信用债违约风险和防范化解信托产品违约风险的有关工作安排。六是研究规范民间融资发展的有关措施。七是推动规范地方交易场所开展金融产品交易和商业银行参与各类交易场所业务行为。
及时明确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创新监管原则,促进新兴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在金融市场创新不断加快、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快速发展的形势下,联席会议多次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统一标准,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一是研究明确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分类监管要求,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对基于互联网销售的货币市场基金和投资连结险产品管理。三是研究规范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四是研究协调原油期货结算政策、国债期货监管和涉农企业期货套期保值政策。五是协调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相关事项。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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