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泰隆(601011)5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提案,提议提高非公开发行后201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和比例。 临时提案称,由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对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后新增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为兼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新老股东的利益,煤化工集团提议,补充修订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5.47亿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470万元,占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其他内容不变。原议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现金股利3870万元,占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94%。”宝泰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将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