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5月27日发布“2016年到期的8.50%优先票据的现金收购要约通知的补充文件”,其中指出,公司再次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才奎“现控制少于中国山水投资的多数股份”,意即张才奎已经不能控制山水投资多数股份。
山水水泥在2011年5月发行总额4亿美元2016年到期的优先票据,年息8.5%。但至今年5月8日,山水水泥公告称,由于天瑞集团董事长李留法及其联属方增持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由10.51%增持至27.56%,已经跃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触发控制权变动相关条款,公司开始向票据持有人以现金收购任何和所有未清偿的票据。
27日的公告则是对上述现金收购要约通知的补充。在这份补充文件中,山水水泥表示,除了前述控制权变动之外,5月20日再次发起另一宗控制权变动事件。
根据优先票据相关契约,当准许持有人(即山水水泥实际控制人张才奎)不再是本公司超过25%股份的投票权的实益拥有人时,亦属发生控制权变动。在5月20日之前,由于张才奎以个人身份及作为受托人,控制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CompanyLimited(即山水投资)约81.74%股份,而山水投资是本公司约25.09%股份的持有人,因此,准许持有人实益拥有本公司超过25%的股份。
但在5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批准了(其中包括)声称拥有张才奎在某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下所持山水投资某些股份的实益拥有权的2426名申索人所提出的财产接管人委任申请,待该等申索人和(其中包括)张才奎之间的多宗相关法律诉讼最后裁决,或在高等法院颁发进一步命令之前,接管中国山水投资合共约43.29%股权。“因此,张先生现控制少于中国山水投资的多数股份,而准许持有人不再实益拥有本公司超过25%股份的投票权。”
前述票据目前在新交所上市,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是4亿美元。山水水泥表示,在符合收购要约的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对于票据持有人在截止时间前有效提交的任何及全部未偿还票据,公司现提出要约,按票据每1000美元本金可得1010美元的收购价(等同票据本金总额的101%),另加累计未付利息、额外价款,以现金收购该等票据。
针对张才奎所持山水投资43.29%股权被第三方接管后,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哪些影响,山水水泥在22日已经发布过一次公告。
其表示,山水投资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性质属投资控股公司,现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5.09%。张才奎和公司执行董事张斌均是山水投资的董事。在接管实施后,接管人、张才奎、山水投资数名少数股东(山水水泥前高管)分别持有山水投资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3.29%、38.45%和18.26%。“本公司现正评估对山水投资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3.29%委派财产接管人对(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契约义务可能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