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剑鸣
记者从山东证监局获悉,近年来山东证监局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导向,采取综合措施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解决投资者纠纷的主体责任,力求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介绍,一是分流疏导,引导投资者直接与市场主体协商解决纠纷。山东证监局汇总整理了辖区市场主体客服电话,在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山东省证券业协会和山东省期货业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工作人员在接听来电时主动告知投资者被投诉市场主体的客服电话,引导投资者直接与市场主体协商,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二是指导市场主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山东证监局指导市场主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切实加强投资者服务,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与投资者纠纷。
三是督促市场主体完善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山东证监局通过召开监管工作会议、下发通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要求辖区市场主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
四是督促市场主体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山东证监局密切跟踪转交市场主体办理的投资者投诉事项进展情况,对于在合理期间内不能答复投资者的,采取约谈负责人等必要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处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案例警示作用。山东证监局及时总结投资者诉求较集中的问题,形成典型案例,不定期通报给辖区市场主体,明确监管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4年以来,山东证监局办结“12386”证监会热线投诉事项202件,达成和解的176件,和解率约87%,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山东证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与市场主体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自律组织和市场主体工作主动性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使辖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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