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住建厅了解到,《广东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指引》(以下简称碳规指引)等已印发给广东各地市,指引全省各市构建“碳规”体系。广东省发改委也在《关于规范编制新区和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各专项规划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新区要编制基础设施规划、产业规划和低碳生态规划。
据南方日报5月26日消息,《碳规指引》从生态建设目标、低碳生态指标体系、生态安全格局、产业低碳化、低碳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市政、绿色建筑、绿色示范城区、碳核算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指导。
在目标与责任的确定方面,《碳规指引》创造性地提出了低碳生态指标体系,以及碳核算的概念。《碳规指引》明确,从生态、空间、交通、市政、碳汇等方面建立全市和各区县的低碳生态建设指标体系,明确各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进行合理赋值,并区分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此外,将总体目标分解到各区县,便于考核与落实。
在备受关注的产业发展上,《碳规指引》提出在上层规划确定的城市产业发展目录和产业园空间布局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城市产业低碳化发展的策略和措施,以低碳技术为核心支撑低碳产业的升级。
其中,重点制定15类产业的发展目录,包括现代金融、科技文化、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创意产业、休闲旅游、服务外包、会展及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目录,以及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录。
据《碳规指引》规划,到2020年,广东省各市低碳生态发展水平应在现状基础上有显著提升,单位GDP能耗及下降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下降比例、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等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成一定规模的绿色生态示范项目和城区,有力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