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王优玲、王希)记者14日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自5月15日起,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
据介绍,此次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延长工作时间,压缩通关时限。为此,海关内部建立了各部门、各通关环节联动作业机制,形成高效、合理、科学的通关作业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电商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和行业运作规律,并根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量、航班、车次、船期等具体情况,制订详细明确的工作方案,与电商企业共同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是硬指标,但经海关查验发现问题,需进行后续处理以及其他需要价格核查等处置的情形除外。
据了解,2012年8月起,海关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城市组织启动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并推出了非工作时间预约通关制度,电商在非工作时间有通关需求的,可提前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及时调配人力予以保障。
作者:王优玲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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