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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大修” 股市规则要变

加入日期:2015-4-26 16:10:17

  摘要:4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四会议审议了《证券法》的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其中明确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看点一:明确注册制程序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制,看点二:欺诈发行处罚标准大幅提高,看点三:增设现金分红制度,看点四:为境外企业境内上市预留法律空间,看点五:取消七类行政许可,看点六: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看点七:允许设立证券合伙企业,看点八:新增条款禁止跨市场操纵,看点九: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责同内幕交易,看点十:民事赔偿可推代表诉讼。

  专家观点>>

  @胡立峰(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研究部董事总经理(MD)、公司基金评价业务负责人):《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强制现金分红来临。按照修改草案,上市公司要实现强制现金分红,这对中国股市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与稳健投资意义重大,也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加大入市力度奠定基础。

  @叶檀(知名财经评论家、财经专栏作家):取消发审放权交易所是市场化,证监会专司监管;允许证券从业人员是人性化,知道想管也管不住;代表人诉讼制效果不佳,没有集体诉讼制,新修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依然不力。

  @皮海洲(独立财经撰稿人,财经名博 微博自媒体联盟成员):《证券法》修订草案对欺诈上市的处罚力度仍然不够。尤其是已经成功发行证券的,仅仅只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这对于欺诈上市行为来说,是没有任何震慑力的。

  @胡斐-戊午(《期货投资策略:期货大作手如是说》作者):证券从业人员怎么着也有小100万人吧。允许设立“证券合伙企业”,说白了就是全民(任何人,包括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专门为了炒股投资成立一家公司,股东的权益就是炒股的收益。机构投资者大爆发!

  草根观点>>

  @Louis__Li:看来注册制在六月份推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注册制推出是否意味着股市转熊?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从政府目前呵护股市的角度出发,主力大妈是不会离开股市的,她们更大的可能是抛弃题材股转战大蓝筹股。

  @清静自正wdy:必须有集体诉讼制,否则上市公司造假成本低!

  @四季有冷暖:以后买股,可睁大眼了,搞不好几年就退市了。

  @wangsanpi2:注册制长期看对创业板绝对是大利好。

  @追风木人:金融又要大涨。

  @深蓝nqye36prcv:超级扩容,让更多中小企业可直接融资。

  @论坛用户之一:入口放开了,出口也应当畅通。否则,祸害无穷。

  @天枰座的Gentleman:严格审批核准之下都有那么多浑水摸鱼的变脸公司混进来,改成注册制岂不是?

  @奔跑中的夸父:期待。强制分红,提高处罚力度。

  @大鸟919:这不是对券商重大利好吗?怎么今天在降准的背景下券商领跌A股?

  @我是老李哦:欺诈发行处法对象错误,处罚上市公司也等于让被骗的股民再次受到伤害,应该处罚造假发行的受益者大股东。■

(责任编辑:HN026)

编辑: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