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达4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4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并购重组委认为,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健全,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于近日研究论证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4月2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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