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股权众筹,业界早有期待,政策层面的不断倾斜也加快了股权众筹的发展。事实上,早在被证券法修法纳入之前,有关部门就多次提出支持股权众筹。2014年11月,高层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两会期间,“股权众筹”更是进入政府工作报告。3月26日,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深圳调研座谈股权众筹时表示,在众多金融创新中,高层极为关注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可能是避免金融系统风险的“法宝”,希望找到适合中国的股权筹资模式,鼓励深圳成为股权众筹的试点。
姚余栋表示,P2P的融资成本至少在20%以上,事实上,超过15%的融资成本一般企业就难以承受。如果没有成熟的融资模型,恰逢中国正处于创业潮,若融资没跟上,中小企业的死亡率将会大大加速。当前中国宏观杠杆率较高,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高达130%-140%之间,企业负债很高,而中小企业更甚。
刘涛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发生巨大变化,真正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雏形架构形成,优秀的众筹机构成为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的有效梯级补充。姚余栋认为,即使未来新三板挂牌数量超过2万家,依然还有很多公司没有融资渠道,因而需要三板以下的股权融资创新,当前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活跃度远远不够,如何解决中小企融资难问题,股权众筹或成为重要的渠道之一。
在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时,从业人员对行业监管尤为关切。业内人士分析,在涉及满足条件可通过众筹渠道公开发行的证券法修订落地后,行业监管规则有望进一步明晰。如果此次证券法修法中关于股权众筹的相关内容获得通过,那么行业监管细则有望落地,像一直备受关注的合格投资人、股东人数限制问题有望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