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松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31648.94万元,较年初增加14188.1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销量的增长以及新增合并百盛药业。
2、预付帐款
截止2015年3月31日,预付帐款余额19641.96万元,较年初增加8651.1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3、应收股利
截止2015年3月31日,应收股利余额91.74万元,较年初减少448.35万元,系报告期内收到陕西汉王药业和西安德宝的前期分红。
4、工程物资
截止2015年3月31日,工程物资余额562.54万元,较年初增加37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5、无形资产
截止2015年3月31日,无形资产余额80750.79万元,较年初增加24571.3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6、开发支出
截止2015年3月31日,开发支出余额473.93万元,较年初减少250.3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无外购新药技术。
7、商誉
截止2015年3月31日,商誉余额297384.41万元,较年初增加129553.7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截止2015年3月31日,长期待摊费用余额6641.96万元,较年初增加2112.1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截止2015年3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余额1063.16万元,较年初减少557.79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北京颖泰的远期外汇合同、期权交易合同及利率掉期合同所致。
10、预收帐款 截止2015年3月31日,预收帐款余额8748.32万元,较年初增加4062.0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11、应付利息 截止2015年3月31日,应付利息余额4603.62万元,较年初增加1394.2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贷款以及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止2015年3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1784.95万元,较年初增加5447.6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利润表项目说明
1、营业收入 2015年1-3月,营业收入151378.0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各事业部收入平稳增长以及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2、营业成本 2015年1-3月,营业成本105655.6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收入增长引起成本增加,同时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年1-3月,营业税金及附加706.3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收入增长引起的增加,同时新增合并百盛药业所致。
4、财务费用
2015年1-3月。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0.53%,主要是去年发行公司债券、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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