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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3月31日讯 中国化学(601117)周二披露了控股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公司”)2011年一笔融资事项。
成达公司2011年与内蒙古东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科技”)签订了总价38.96亿元的EPC总承包合同,因合同模式采用业主和总包商各垫支50%模式实施项目,该项目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提出了融资初步方案,成达公司董事会决议后同意,交易各方于2012年10月签署了为期3年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融资担保方式为东源科技及其关联企业的股权、煤矿、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或质押,以及东源科技的控股股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成达公司提供中国银行高新支行认可的增信方式,并按协议约定在贷款到期6个月内无条件受让投资方(资金方)的债权。
框架协议下4笔融资中前3笔均已到期,但由于受外部环境影响,煤碳价格持续低迷,极大地影响着借贷方的现金流状况,导致EPC项目工期滞后1年多,目前东源科技及其关联方均未偿还贷款。相关资金方已向成达公司提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成达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将相关交易报告至中国化学。据成达公司报告,其目前正在与东源科技、中国银行相关资金方积极协商,对该笔债权进行妥善解决。同时,成达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其他融资渠道,以求与资金方及东源科技达成债务处理协议。如成达公司最终需依约受让资金方对东源科技的债权,受让该笔债权后,成达公司便取得了对东源科技该笔债权的追偿权,东源科技抵押物的初步估值为88.03亿元,目前东源科技正在进行试生产前的检查,预计2015年5月可投入生产。同时,成达公司取得该笔债权后,东源科技原抵押给银行的部分资产也将解押后质押给成达公司。成达公司认为,东源科技的长期偿债能力较好。
中国化学表示,该事项是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依法向公司汇报,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管理及披露的培训方面的漏洞。同时,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培训,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中国化学周二收于9.76元,跌4.13%。(全景网)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4-01/1200775435.PDF
作者:林秋彤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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