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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投资或成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加入日期:2015-3-30 6:26:57


    在退市新规出台之后,还没有一家公司因为重大违法违规被强制退市,但这一现状估计要被打破了。 

    3月27日,证监会宣布,去年6月博元投资(600656.SH)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因该公司构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编造金融票据罪,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交所已经启动相关退市程序,博元投资很有可能成为退市新规实施后的退市第一股。 

    另外,目前沪深两市还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27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同样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 

    至于包括万福生科(300268.SZ)在内此前被证监会移交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因为《股票上市规则》新修订于201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实施,根据法不溯及以往原则,万福生科等不适用于新规。 

    疯狂造假 

    201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依法对博元投资立案调查。在这之后,2014年10月27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公布了一则《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余蒂妮等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包括对博元投资董事长余蒂妮、总裁车学东、首席财务官张丽萍和董秘王寒朵的监管关注。 

    另外,在2014年12月9日,博元投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在监管层密集的调查和监管之下,博元投资财务造假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从2011年开始的4个财年中,博元投资疯狂造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证监会处了解到,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4亿未真实履行到位。 

    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 

    2011到2014年的时间里,合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共计4386.76万;另外,2011年到2013年三年的年报中分别虚增资产34705万元(占资产总额 69%)、36455.83万元(占资产总额62%)、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62%);2011、2012两年则虚增负债1223.84万元、876.26万元; 

    除了年报以外,博元投资从2011年到2014年的半年报中也虚增了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博元投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年3月26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启动退市程序 

    根据最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博元投资非常有可能成为践行退市新政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就在3月27日证监会宣布公司因涉嫌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上交所也宣布启动了针对博元投资相关的退市程序。 

    事实上,在被立案调查之后,博源投资还启动了重大重组事项,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以6000万元对广西资富进行增资。 

    据了解,广西资富的主营业务为物流、仓储、配送,博元投资投资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触网”,计划发展电商业务,赶上这一波“互联网+”的风潮。 

    那么该笔交易是否会受到其退市程序影响?邓舸表示,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做出禁止性规定,博源投资股票在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仍可继续进行重组。 

    但邓舸进一步指出,应当注意的是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的影响。投资者需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另外,博元投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被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主要取决于是否同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和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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