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3月3日讯 士兰微(600460)周二盘后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近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士兰集成、士兰明芯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后连续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
)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
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13-2014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0%的优惠税率。
2014年度,由于公司、士兰集成和士兰明芯已经分别按照10%、15%、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全景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5-03-03/600460_20150304_1.pdf
作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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