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昨日在接受包括《证券日报》在内的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一直没有进入正规的监管渠道,加强监管是促使互联网金融能更好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环节,不可或缺。
针对如何监管的问题,李克穆着重提出了“审慎监管”的提议,即“首先应该正式的把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在一种审慎监管的框架下运行,这样能够更好地促使它的规范发展,同时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所谓审慎监管,是既要允许这个行业发展起来,同时也要有一定的规则,实际上这样他才能发展的更好。”李克穆表示。
至于一直处于酝酿中的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办法,李克穆表示,相关监管办法出台的具体时间仍不确定,“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态不同,有很多新技术、新业务,监管思路应该有所不同。互联网世界日新月异,它的快速发展也使得监管工作难度更大,用一种怎样适当的监管措施使得他既能够很好地发展又能够规范,并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这里面有很多技术性的问题。”
李克穆进一步表示,最近一个时期金融监管部门花了很多时间来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进展应该会比较顺利。
而针对近期频繁发生的P2P跑路事件,李克穆认为,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各种各样的现象都会发生,在目前的情况下看,金融秩序还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