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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全透明”

加入日期:2015-3-28 7:02:12

  ⊙记者 王宁 ○编辑 颜剑

  为进一步提高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实现审核全流程公开,证监会将采取实时公开的方式公开反馈意见和审核意见。

  在昨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说,为保障反馈意见和审核意见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便于公众监督,证监会将申请人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以下简称申请材料)和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也予以公开披露。

  公开的具体方式是:自2015年4月1日(周三)起证监会受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申请,在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作出受理通知、向申请人出具反馈意见、审核部门正式接收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以及出具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后的当周周五晚,更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行政许可申请企业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时,在证监会网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专区同步公开申请材料、反馈意见、申请人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和最终审核意见。

  邓舸说,考虑到申请人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也要披露,为便于申请人做好准备,特将2015年4月1日起证监会受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行政许可确定为公开对象,申请人从申报环节开始就可以为反馈意见回复公开做好准备。

  此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申请行政许可的,还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可以查阅公开的相关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