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说,博元投资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证监会于27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2014年6月17日,博元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经查,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未真实履行到位。
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
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产3.47亿元,占资产总额69%,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129.9万元;2012年年报虚增资产3.6亿元,占资产总额62%; 2013年年报虚增资产3.78亿元,占资产总额62%;2014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317.4万元。
根据新实施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为此,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相关程序。
邓舸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博元投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邓舸说,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
他说,前期,沪深交易所已督促相关公司按照要求定期披露了立案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特别是加强了对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等信息的披露,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被立案稽查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公告,结合公司案情及相关规定,谨慎判断公司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作者:赵晓辉 陶俊洁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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