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表示,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资金参与沪港通的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次发布的指引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指引共十条,对基金参与沪港通的风险管理、内控制度进行了管理,明确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新基金投资香港股票,无需具备QDII资格;之前已注册的基金应根据基金约定情况参与沪港通;要求基金合同要遵守规定;强调基金参与沪港通的信披工作;明确基金管理人的决策制度和风险决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