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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条例进入新一轮修订

加入日期:2015-3-25 3:05:48

  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表示,现在正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新一轮修改。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外汇管理条例是从1984年开始实施的,至今修改过两次,每次修改都与我国的改革进程相吻合。外汇管理部分主要内容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及后来应对开放中原有的问题制定出来,因此,对资金的流出相对来说管理更为严格,对引进来的资金则持鼓励的态度。

  赵锡军称,这种管理的思路一直贯彻着外汇管理条例实施进程。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在世界经济地位的不断提升,为了应对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特别是我国已经从资金引进向拓展开外市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倡资本输出转变,原有的管理思路已经面临着较大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我国的外汇管理急需向既要高效的利用外资,又要满足企业“走出去”的需要这种双向的资金池的管理迈进。

  为了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周小川透露,“中国的国内居民到海外投资证券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的时候,目前还是事前审批的制度。那么这个已经准备要进行改革了”;“外国的居民如果投资中国的金融市场的产品,主要是通过QFII,走这个渠道进来。那么方便程度和灵活程度也都不够,都没有能够满足更高的自由程度,这方面准备在今年出台一系列政策和试点举措”。

  前者指的是QDII制度,对此,赵锡军表示,未来更多的可能从审批制向备案制和注册制转变,备案制主要是针对企业,注册制则是针对机构,当然,QDII制度的改革还需要考虑国内投资者对境外市场认识程度的问题,由于资金流出影响境内市场,因此,QDII制度的改革还要考虑到资金流出入的稳定性。

  QFII方面,赵锡军认为,我国做的更加超前,未来额度、时间以及投资范围或进一步放宽。

  “资本市场方面,除了沪港通之外,未来或开通深港通,以及考虑两者之间的对接。具体到门槛、投资者选择的股票品种的继续放松。“赵锡军表示,此外,我国在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启了境外融资大松绑和企业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个有望在其他试点地区推广和循序渐进的展开。未来上海自贸区还要积极的探索个人资本账户可兑换,等时机成熟都可以向其他自贸区推广。

  最后,赵锡军表示,除了深港通、沪港通之外,我国之前与多个国家签署了清算协议,有待落地,此外,RQFII额度也有进一步放开的空间。

  民生证券研究院宏观研究员朱振鑫昨日对记者表示,修改的方向是使境内境外的个人投资更加便利,提高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度。比如放宽国内居民到海外投资资本市场的事前审批制度,拓宽国外居民到国内资本市场投资的渠道。比如可能推出类似沪港通的深港通。

  “在放开的同时,应特别加强资金流出方面的管理,防范风险。为此,可从两个方面建立外汇管理机制。一是对外汇市场的包括短期和长期的货币供求情况进行监测。二是建立长期的、市场化的预警机制。” 赵锡军说。

  最后,朱振鑫表示,通过修订,一是为国内的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可用资金。但去年的沪港通使用率并不高,实际效果可能打折扣,关键还是要加快降低投资门槛和限制,推进资本项目自由化。二是有助于优化中国对外资产的结构,提高对外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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