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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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加入日期:2015-3-24 19:04:39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5-01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北京锦江富园大酒店一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国宏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京辉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4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波、郝京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