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0日(记者 廖佳)3月18日,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因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无法兑付,被投资受损户堵住大门而陷入瘫痪。据湖南银监局初步调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出售的理财产品金额约4亿至5亿元,其中涉及银行代售部分约2亿元。
不少投资者表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在长沙、益阳等地的数十家营业网点及其工作人员,向客户推荐购买或者直接代售博沣产品,很多人因为信任银行而受骗。
近年来,类似的故事常常在各地上演,主角从国有大行到股份制银行之间不断变化。不变的是,事发后银行的回应—“我们没有组织销售某某产品,这是个别网点或者员工的私自行为。”
银行真的是无辜的吗?
至少这一次答案是否定的。记者调查显示,工行一些参与代售的员工表示,推荐博沣产品是银行下达的任务,为了促成签约,银行员工会有意淡化风险提示甚至隐瞒风险,重点强调收益。
投资者提供的一份工行湖南分行营业部2011年内部通知显示:根据“工银湘办发(2010)476号文件”指示,希望各支行负责人亲自抓好“飞龙一号”产品的销售,做好与天源证券、博丰投资驻点人员的衔接工作,计价奖励直接到个人。
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透支”公信力代销理财产品,给风险添上了发酵剂,如果没有银行为博沣等理财公司的非法行为“背书”,他们不会有如此好的生存土壤。
其实,对于代售、私售等乱象,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近年来连续多次警示。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表示,当前银行代理业务发展很快,一些银行对交易对手的管理不严格,尽职调查不深入,交易流程不规范,职责界定不清晰,风险归属不明确,导致一些风险事件发生后,银行被迫“兜底”,承担代付风险。而个别银行网点员工私售“飞单”,更加剧了这种风险。
在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尚福林再次指出,大力整治非法集资,严厉打击外部侵害,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监管三令五申之下,乱象难禁,风险防线在利益面前显得如此脆弱。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不完善、不具体使得监管成了“兼管”,部分银行或银行员工有空可钻。此外,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以业绩为主,在这种体制下,客户经理的趋利心理难免会诱发其误导、欺诈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以牺牲客户的权益来换取自己的业绩。
每一次风险事故都是一次宝贵的行业警示。这些事件的发生,将中国银行体系久存的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暴露于众,其中的教训值得吸取。
事件追踪:
工行代销信托产品坠危局 刚性兑付之“雷”何日可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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