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3月2日电(记者张旭东、徐冰)山东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2日在青岛颁发。青岛是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于1日起在市本级三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其他区市正在进行必要技术准备,今年年内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付荣云说,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后,青岛市本级的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
“其他各区市正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年内青岛市将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付荣云说。
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青岛给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徐建军颁发了山东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国家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心里很踏实,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对老百姓确权、维权是一件大好事。”徐建军说,“办理不动产权统一登记非常顺畅,整个流程设计得很科学。”
记者在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看到,这里设置了发号窗口、登记窗口、缴费窗口和领证窗口等,地税部门进驻此处办公,为市民缴税提供便利。每个登记窗口都有一个人像采集系统,还有一块与工作人员电脑同步的显示屏对着办证市民,方便双方确认登录信息无误。
此外,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设置了查询区以及自助查询设备,市民可根据不同授权查询登记的个人不动产和抵押情况等。
作者:张旭东 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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