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称,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办法》规定,一般债券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用承销或招标方式的,发行利率在承销或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之上确定。
《办法》提出,各地应积极扩大一般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
民生证券对此发布快评称,《办法》出台表明地方政府发债正规化——一般债券的核心在于不再通过财政部代发,完全基于发债政府的信用,定价影响因素扩大至当地政府信评、流动性、税收等因素。
从发行利率来看,财政部强调发行利率应在承销或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基础之上”确定,这可能含义是发债的利率不能高国债太多,甚至不排除地方财政存款诱惑下的扭曲行为导致发行利率持平甚至低于国债。
从发行期限来看,民生证券预计5、7、10年期品种会是主力发行品种。
从对于市场的影响来看,对利率债短期偏空,供给冲击压力加剧,但供给冲击后的利率债仍具备配置价值;利好城投债:有利于城投债信用利差收窄。
以下为研报全文:
【民生宏观固收】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①地方政府发债正规化:2009年至今,地方发债经历了财政部代发——财政部代发及自行发债并行——自发自还——一般债券发行这四种模式。一般债券的核心在于不再通过财政部代发,完全基于发债政府的信用,定价影响因素扩大至当地政府信评、流动性、税收等因素。
②发行利率:一般债券依托的是地方政府信用,而不是国家信用,所以发行利率料高于同期限国债。财政部强调发行利率应在承销或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基础之上”确定,这可能含义是发债的利率不能高国债太多,甚至不排除地方财政存款诱惑下的扭曲行为导致发行利率持平甚至低于国债。
③发行期限:一般债券在2014年5年、7年和10年期品种基础上,增加了1年和3年期品种,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我们预计5、7、10年期品种会是主力发行品种:一是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本身期限就较长,债务的长期化可以与资产的期限匹配,二是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④发行规模:两会预算2015年地方赤字扩大至5000亿,全年一般政府债券发行净增量约为5000亿。
⑤对利率债的影响:短期偏空,供给冲击压力加剧。二季度大量城投债债务到期,一般债券和债务置换计划推出意味着“类利率债”供给压力上升,对现有的利率债替代效应显著增强。中期看,经济处于去库存、去产能中继之中,供给冲击后的利率债仍具备配置价值。
⑥对城投债的影响:利好,有利于城投债信用利差收窄。一是具政府背书的高收益城投债将成为稀缺品种;二是一般债券发行和债务置换后,银行高收益信贷资产被置换为中长期低收益政府债券,利润考核要求倒逼追寻高收益城投债,信用利差继续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