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加入日期:2015-3-14 8:11:22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5-010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文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代表唐孟喆女士、张文辉先生、本公司内部审计师牛静女士、监事齐丽品女士获委任为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付亚娜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文波先生、曹硕女士、邓彪先生、杨光先生、张强先生、王宏先生、赵毅先生、李玉庆先生、本公司律师和内部审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刘玉军先生、曹硕女士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亚萍律师、刘潇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同意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同意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选举刘玉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建议

  董事会同意刘玉军先生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战略委员会主席。刘玉军先生任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任期与其任本公司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