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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15-00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桂珍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金良顺、董事孙卫江、董事毛东敏、独立董事周应苗、独立董事程幸福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伟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40,604,902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 1-3项议案,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刘雯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4日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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