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3日电(记者陈灏)山东省工商局13日发布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及管理的相关办法,将依此对家电经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管理。40余家大型家电经营企业负责人签署《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诚信公约》,承诺诚信经营。
据了解,山东省此次信用档案建设主要针对家电制造企业的销售机构、批发及渠道代理机构、家电卖场及专卖店等三类家电产品经营者。信用评价采取评分方式,分商品准入、质量管理、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15个项目设立40个指标,分别制定评分标准,以此将家电经营者信用分为从5A到不合格六个等级。其中,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将被一票否决,评为不合格。
2014年,山东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5万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1.51万件,占比25.87%,居各类商品投诉的首位。投诉内容主要为家电质量不合格、“三包”责任履行不到位、促销存在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
作者: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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