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昨日晚间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给予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深交所表示,在给予双方谴责的同时,还要将该谴责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此次被深交所谴责是因为双方此前牵涉到的
北大医药代持事件。据深交所谴责公告,深交所在两个方面给予谴责,一是未及时披露代持协议及权益变动情况,2013年6月13日,
北大医药第二大股东北大医疗与政泉控股于2013年6月1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政泉控股受让北大医疗持有
北大医药的4000万股股份,之后资源控股与政泉控股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由政泉控股为资源控股代持上述4000万股股份,资源控股与政泉控股均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二是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议案时未回避表决,由于资源控股与
北大医药的大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北大医疗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北京大学控制,属于关联关系,在关联议案表决时应该予以回避,但是政泉控股在表决时却并没有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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