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于2月4日行权的“12蓝博01”债很有可能违约。
2月3日下午,该债券主承首创证券作为召集人通知“12蓝博01”和“12蓝博02”债券持有人于2月11日举行债权人持有会议,就上述两只债券可能存在的违约问题进行沟通,并授权首创证券作为受托人行使相关职责。
“12蓝博01”和“12蓝博02”的发行资料显示,发行人为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分别于2013年2月4日和2013年4月3日起息,两只债券发行规模总计1.5亿元,期限均为3年,但采用“2+1”的设计,行权日分别为2015年2月4日和2015年4月3日。
眼下,两期债券的行权日均已逼近,但发行人似乎并没有准备好本息兑付。“‘12蓝博01’基本可以断定要违约了,2月4日即是该债券的行权日,从目前与发行人的沟通情况来看,资金到位的可能性很低。”一位持有“12蓝博01”债的机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爆料。
上述机构人士与发行人进行过反复沟通,该人士援引发行人的表态向本报记者称:“只要行权,我们就没钱还。”
“但我们肯定还是要行权的,行权是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的,至少现在行权就算违约了,通过法律程序,我们可以来处置资产,要不然拖到最后,一旦公司出现问题,资产说不定就没了。”据了解,该人士所在机构持有了大量“12蓝博01”和“12蓝博02”债券。
所谓“2+1”结构及上述机构人士所言的“行权”,即是赋予了债券持有人在2年期期末时提前终止债权关系,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前两年的本息。因为两只债券均是“2+1”结构,行权日期均已逼近,但发行人方面则爆出主要债务逾期、现金流较为紧张、资产受限及涉诉、担保人失信等问题,两只债券违约风险几成定局。
首创证券2月3日晚间发布的公告已经明确表示:“结合联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蓝博旺集团存在的主要债务逾期、现金流较为紧张、资产受限及涉诉、担保人失信等问题,以及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的实际情况,受托管理人认为‘12蓝博01’和‘12蓝博02’面临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的兑付风险。”
首创证券称:“目前仍在督促联合发行人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还本付息资金,同时要求蓝博旺集团及联合发行人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牵头开展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提出方案以有效推动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