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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加入日期:2015-2-17 16:36:20

  发改委网站17日消息,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着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完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选取57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提出福建、江西、云南、贵州、青海、浙江湖州等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研究编制《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问责。加强节能评估审查,研究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继续推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发布第一批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和第六批高效节能电机推广目录,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1亿只。发布《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十二五”前三年万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49亿吨标准煤,已完成目标的97.7%。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制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一批)》。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2014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印发实施了《关于利用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意见》、《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和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等。确定10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对购买公告内再制造产品并交回再制造旧件的消费者进行补贴。推动示范工程建设,全年新确定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6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17个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预计年可新增再生资源集聚加工能力327万吨、处理餐厨废弃物80多万吨、生产工业油脂8万多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组织重大规划和示范工程的评估验收,对两批178家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进行评估验收并发布公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工作,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开展节水和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开展第7批国家节水型城市评审工作。

  四是着力加强环境保护。推行清洁生产,公告了钢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展环保产业,印发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建设的通知》。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去年新增污水管网长度1.6万公里、污水处理能力717万吨/日、中水回用能力42万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1万吨/日,新增垃圾处理能力7.6万吨/日。全国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已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确认的85%和70%目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已接近完成规划目标。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率先突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2015—2017年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规划》,修改完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实施2014年落实“大气十条”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五是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制定发布《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发布《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版)》。研究起草《节能监察办法(征求意见稿)》、《餐厨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化利用条例》。起草《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新发布高耗能行业强制性能效限额标准、终端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推荐性节能标准等24项。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调整范围由5种产品扩大到14种。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等。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和国际合作。联合中宣部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开展曝光泔水缸行动、绿色照明行动、资源循环利用行动、人人节水行动、节约一粒粮行动、节能利民行动、试点示范问效行动、建筑节能行动等。组织开展第24届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推动节能减排进家庭、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召开第八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第五届中美能效论坛、中德能效论坛。承办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第十届政策委员会会议,组织对东盟国家节能培训。推进“淘汰白炽灯和推广节能灯”绿色照明、中国节能融资、亚洲能效障碍消除等国际合作项目。

  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201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4.8%,取得“十二五”以来最好成绩。

  2015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突出亮点,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加强谋划,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切实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循环、低碳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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