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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证券法》 极好机会当珍惜

加入日期:2015-2-14 8:12:13

  春节长假将至,赏春度假之余,或可思索如下问题:当今股市到底是否牛市?近期虽然疾呼牛市声音少了,但改以“慢牛”称之,本质还是牛市。这是一个很严肃的、关乎股民财产的问题。

  流通契约须修改

  笔者一直认为,如果不改变A股的流通契约,真正的牛市便不会到来。上一轮牛市能出现,主要源于“股改”,制订了严格的规定,大股东(主要是国有股)的解禁流通,须经其余公众股东同意,后者以接受赠送“对价”方式同意流通。然而,取得流通权后,国有股实际没流通多少,锁定筹码造就了牛市。但之后“新旧划断”,上市的原始股东享受了“股改”胜利果实,无需赠送股份便安然解禁流通,导致股市走熊。

  上一轮解决办法是长期暂停新股发行,冻结原始股增量。本轮解决办法是压低发行价、让出一级市场利润,每月11只左右少量发行,一级市场的繁荣带来申购剩余资金“溢入”二级市场。但是,这种美好状况随着未来扩容节奏的加快、扩容质量的降低,在今年下半年可能发行改变,五六月可能有临界现象,不可沉醉于牛市幻想。

  修改《证券法》是一次极好机会,如果能把“股改”成功措施写进《证券法》,调节原始股东与社会股东的成本差异,则牛市可塑。

  改“法”前注册制难行

  目前一种舆论认为注册制6月份会出现。但假如实现注册制,《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一定要修改,因为核准就一定不能光“注册”,要先“核”而后才“准”。

  目前市场高度关注以后新股发行权移交深沪交易所,却忽略了定向增发(非公开募集)问题,以后到底是无需审核还是也移交交易所?无论是哪种,只要监管部门不再审核非公开再融资(定向增发),《证券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也要修改。这条一放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加难以保证,可能造成“低成本股份增量”的出现,是控股股东的新财源。

  如果未修改《证券法》而实现注册制,相当于发审委改名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之类。对市场的好处是,扩容的质量暂时未大失,因为《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新股公司必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前有说法以后新股会取消盈利要求,倘若如此,目前新股挂牌第一天必涨44%的惯例将被打破,一级市场失去繁荣,会危及二级市场,原来“溢入”二级市场的资金也会溢出。

  珍惜牛市的出现机遇,珍惜《证券法》的修改机遇!古禅

(责任编辑:HN025)

编辑: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