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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电子开户放开 有条件限制

加入日期:2015-12-26 5: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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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要求银行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建立账户分类管理机制

  互联网银行的账户问题终于得到解决。12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以往和今后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未现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可开立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

  提醒

  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解读一:

  可借自助机、电子渠道开户

  《通知》规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评级,审慎确定银行账户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以往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

  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可通过Ⅱ类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可通过Ⅲ类户办理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通知》要求,目前Ⅱ类账户可办理当日10000元以内的消费和公用事业缴费支付,Ⅲ类账户单日支付限额为1000元。

  据介绍,对于通过柜面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存款人可开立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对于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的,存款人可开立Ⅰ类户;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身份信息的,存款人仅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提交银行账户开户申请的,存款人仅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但此举还限于银行内部或银行可控制网络。”某国有大行相关人士昨日说。

  解读二:

  网络银行可开Ⅱ类Ⅲ类账户

  不论是柜台开户还是远程开户必须以实名制为基础,这是防止贪腐、金融诈骗的有效手段;此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可以通过远程银行VTM机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但近两年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对纯线上的远程开户提出了新的需求。“互联网银行将可以开设Ⅱ类、Ⅲ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昨日表示,这包括直销银行和网商银行及微众银行。

  谢众表示,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当日受限的是消费和公众事业缴费支付,而理财产品等方面不受影响。央行称,下一步将对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功能及限额进行优化和调整。

  解读三:

  特殊群体代理开户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

  《通知》明确,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应核实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通过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银行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可采取多种方式对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交叉验证。

  《通知》明确了代理开户的主要情形:存款人开立代发工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特殊用途银行账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存款人,可以代理开户。同时,对于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特殊群体,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时,银行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由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代理。实际操作中,银行应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在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前提下,根据存款人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代理开户的具体情形。

  “部分特殊群体无法自行前往银行办理业务,希望银行提供安全、便捷的账户服务。”央行相关人士表示。

  解读四:

  鼓励网银转账免费

  此外,央行在通知中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银行账户服务,《通知》指出,银行应积极利用新技术,创新支付服务产品,不断改进账户服务,满足存款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同时,应针对不同的业务处理渠道,制定差异化的收费策略,为存款人提供低成本或免费的支付结算服务。银行可自行确定或者调整免费转账限额,并向社会公告。

  央行鼓励银行对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一定金额以下的转账汇款业务免收手续费,实行部分或全部免收费的银行须将具体方案报送央行。

  《通知》同时鼓励银行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计提支付风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锁定存款人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刚刚发布的《2015年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网上银行是主要渠道,63%的用户主要使用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连续4年呈线性增长趋势。2015年全国个人手机银行用户比例为32%,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近14.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81%。根据创新扩散理论,手机银行已经跨过“起飞点”,进入快速扩散阶段。

(责任编辑: HN666)

编辑: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