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周伊雪 北京报道
随着日前备受瞩目的宝能系入主万科之争的持续发酵,虽然在短期内有关争斗的结果尚不分明,但在资本市场上,包括宝能系在内的险资所举牌的其他上市公司也走出了一轮上涨行情,其中,南玻A(000012.SZ)则因为些许秉性被认为其最可能成为下一个“万科”而最受关注。
12月21日上午,南玻A在开盘十分钟后即封涨停板,报收13.40元。实际上,自11月3日,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南玻集团股份至25.05%以来,南玻A股价上涨已逾35%。
“前海人寿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未来的想象空间被进一步打开,涨停是在预期之内。”某华南券商长期追踪南玻A的行业分析师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宝能系增持万科A(000002.SZ)与南玻A的逻辑相似:二者均是所处行业的龙头企业,且历来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
宝能系成为万科A的第一大股东之后,遭遇到了以王石和郁亮为代表的万科管理层的强硬抵抗。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宝能系入主南玻A后,南玻A出现的却是高管及董事集体辞职的现象。
股权分散的行业龙头
宝能系所举牌的数家上市公司中,南玻A与万科A有诸多相似之处。
在房地产行业,万科是当之无愧的领军企业。而1992年即上市的南玻A,在玻璃制造业也被公认为是行业龙头,并在多项技术中引领行业创新。
在宝能系入主南玻A之初,南玻A市值约为180亿人民币,在玻璃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中位居第一。其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也位居前列。
同样,与万科A类似,在宝能系入主之前,南玻A的股权结构极为分散。
南玻A的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前3名股东分别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下简称“北方工业”)、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下简称“新通产”)和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下简称“深国际”),持股比例分别为3.62%、2.99%、2.60%。其中,新通产及深国际为一致行动人,均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控股。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合计持股5.59%,此外,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年度报告中如是披露。正是如此分散的股权结构,为宝能系迅速入主,并成为控股股东提供了先天便利条件。
2015年4月23日,南玻A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预案中首次披露前海人寿持有南玻A4.19%的股份,而在此次定增之后,前海人寿持股比例增至8.84%。此后,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参与定增及集中交易等方式分别在5月7日、6月29日、7月14日、11月2日四度举牌,持股比例分别为10.04%、15.04%、20%、25.05%。
“股权分散就容易被大资金所控制。因为原股东的表决权太分散,在重大事项上缺乏话语权。”上述华南券商分析人士表示。
高管离职或现分歧
与入主万科遭遇管理层强硬抵抗不同,宝能系在一路增持之下,已坐稳了南玻A第一大股东的位子。但有迹象表明,南玻A的原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来势凶猛的宝能系并非没有疑虑。
2015年4月23日,南玻A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分别向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和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749万股、11249万股A股股票。
然而,同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决议公告》却显示,董事会对这一定增议案存在分歧。
其中,公司董事曾南、吴国斌对定向增发对象的具体认购方案持保留意见,选择弃权。董事严纲纲对认购方案存疑,认为其引发的结果可能具有不稳定因素,选择弃权。最终,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增发预案。
据了解,这是董事长曾南首次就公司议案投出的弃权票。
公开资料显示,曾南,现年已经近七十高龄,历任南玻A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总裁、副董事长,是南玻集团的创始人。而在宝能系顺利入主南玻A,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曾南虽然依然掌舵管理南玻A,但其高管队伍已经频频出现辞职的现象。
2015年5月7日,南玻A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宣布前海人寿的持股比例由5.02%升至10.04%。
随后的5月22日,南玻A副总裁张柏忠即宣布因个人原因辞职。张柏忠在南玻集团历任成都南玻、天津南玻总经理,于2014年升任副总裁。
时隔六个月之后的11月2日,南玻A再次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升至25.05%。
此后的11月4日、12月10日,又有两名董事相继辞职,分别为董事郭永春及董事李景奇。
李景奇为南玻A股东单位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郭永春为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南玻A股东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子公司。
据了解,南玻A董事会共设9名成员,其中3名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郭永春及李景奇均为非独立董事。
“上述高管及董事辞职主要是工作变动的原因。”南玻A董秘办相关人士表示,“本届董事会任期将到2017年,目前前海人寿在董事会中尚无席位。前海人寿的入主对公司之后经营方向的影响很难讲,以后续公告为准。”
作者:周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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