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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九条“铁律”减少发审寻

加入日期:2015-11-28 15:47:40

  新华社电发行审核作为证监会最核心的权力,一直广受诟病。证监会27日出台九条“铁律”规范发行审核权力。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从发行条件、审核标准、办理时限、疑难处理、预约接待、全程留痕、履职回避、发审委监督和违纪问责等九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针对发行条件过多过宽问题,意见提出,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调整为通过信息披露方式落实监管要求,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寻租空间。

  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标准不透明、不同审核人员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证监会将对过往的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归纳整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提高审核标准透明度,防止出现“同事不同办”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针对部分发行人反映的见面难、沟通难问题,意见提出,建立预约接待制度,当事人按规定提出接待预约的,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同时,严禁发审人员在审核期间与发行人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任何正常工作沟通之外的私下接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意见是证监会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腐败风险的事项进行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如何从源头上防范欺诈上市,遏制腐败行为,始终是发行制度改革关注的主要问题。

  证监会:正研究注册制 配套规章规则

  新华社电针对注册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7日说,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与注册制相关的配套规章和规则。

  近期,暂停4个月之后的新股发行再度重启。这引发市场关于注册制改革的诸多猜测,对于何时推出注册制改革十分关注。

  对此,张晓军表示,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取向,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各负其责的体系,保护投资,便利融资,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和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HN666)

编辑: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