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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天顺风能买入评级

加入日期:2015-11-12 8:10:12

【中泰证券:天顺风能买入评级】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 预计公司 2015-2017 年的 EPS 分别为 0.36 元、 0.60 元和 0.96元,对应 PE 分别为 37.7 倍、 22.8 倍和 14.2 倍, 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 18 元,对应于 2016年 30 倍 PE.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资 2.5 亿元认购中机清能 23%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利投资拟出资 2.5 亿元认购中机国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机清能”)1.20 亿元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将持有中机清能 23%的股份。协议签署后 15 个工作日内,天利投资一次性支付 50%的增资价款;中机清能在收到 50%的增资价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商务部门审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登记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天利投资向中机清能一次性付清剩余增资款。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机清能董事会应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中机电投委派 3 名董事,中日基金委派 1 名董事,天利投资委派 1 名董事。

  中机清能布局热电联产、工业节能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中机清能凭借其强大的项目拓展能力与丰富的行业资源,以稳定的 BOO/BOT 业务模式发展清洁能源,形成以热电联产、垃圾发电、光伏发电、工业节能发电为主,其他分布式清洁能源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致力于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走具有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大气治理道路,实现四位一体的产业循环经济。目前中机清能已经初步形成了热电联产、工业节能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布局。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机清能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61 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为 4.31 亿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机清能尚未形成营业收入。

  中机清能大股东背靠中国机械工业集团,资产丰富、实力强大:中机清能的大股东中机国能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机电投”)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和中机国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共同出资组建,专职负责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的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并致力于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与国内众多的企业集团、电力建设集团、大型能源建设工程公司、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广泛的战略合作。依托在能源项目投资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实力,中机电投在辽宁、重庆、四川、贵州、山东、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总装机已超过2GW,管理的资产超过 100 亿元。

  中机清能 2015-2017 年累计业绩承诺 3 亿元:中机清能控股母公司中机电投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天利投资共同连带承诺和保证,经审计的中机清能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实际税后利润(即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以下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在三个会计年度内应持续增长。如若中机清能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未能达到上述承诺业绩的 90%,或者三年净利润未能实现持续增长,或者中机清能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现合格 IPO,公司有权选择由中机电投与其实际控制人将对公司的本次投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公司享有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份额与公司所投资金按年化复利 15%计算的本利扣除公司已收到的分红收益款后的金额孰高者确定。若中机清能未完成上述承诺业绩的 90%,且公司未依据补充协议启动回购的情况下,中机电投与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按照支付补偿款时公司持有中机清能股权的比例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由于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机清能尚未形成营业收入,预计 2015 年内很难实现盈利;因此 2016-2017 年累计净利润应不低于 3 亿元,其中 2016 年净利润预计约 1-1.5 亿元。中机清能在此次增资的估值约 10.87 亿元, 对应 2016 年 PE 约 7.2-10.9 倍;结合其 2019年底之前 IPO 的计划与回购条款,估值较为合理。

  投融资业务新项目落地,天利投资对外投资进程加快:公司投融资事业部以天利投资为平台,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制造和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持续开展投资布局, 此次投资中机清能标志着投融资业务新项目落地、 加快推进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布局,将公司新能源开发战略进一步拓展至节能环保领域,积极践行“美化环境,不止创造”的企业使命,推动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预计天利投资未来有望继续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提升公司的发展潜力。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确定将风塔及零部件事业部提升为新能源设备事业部,制定了用 5 年时间到 2020 年实现销售收入达到 60 亿元的新能源设备事业部“560”发展目标,年复合增速高达 27.65%;我们认为,这一持续高增速需要投融资事业部给予强大支持。

  风塔业务持续高增长,风电场业务具备核心竞争优势:风塔业务方面,由于全球风电行业回暖,尤其国内迎来抢装高峰,风塔需求旺盛。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风塔领域的制造技术研究和质量保证优势,不断提升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努力满足客户在中高端风塔产品上对质量、成本、周期和服务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开拓与国内外新客户的合作,加强大型陆上风塔和海上风塔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风电场业务方面, 新疆哈密 300MW 风电场项目首台风电机组于 2015 年 9 月初成功吊装,基本锁定下调之前的高电价;预计 2015 年内有望并网发电,其极佳的盈利性(预计年贡献净利润超过 1.5 亿元)为公司 2016 年业绩高增长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不含新疆、宁夏等单列地区) ,项目共计 34GW,公司获得 5 个项目合计429.5MW,其中 3 个项目作为增发募投项目。公司收购宣力控股剩余股权之后,扩充了新能源产业的团队规模,双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项目储备极其丰富,我们认为公司有望加快实现“在 3-5 年内完成至少2GW 新能源权益装机规模”的发展目标。

  增发风电场项目核准在望,确保非公开发行顺利推进:公司已发布增发预案,拟以 14.70 元/股的底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6 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 16 亿元投资 3 个合计 330MW 风电场,4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该 3 个风电场位于山东与河南等中东部地区,消纳与送出条件良好;此前已进入核准计划,预计近期有望全部获得核准,确保非公开发行顺利推进。

  投资建议: 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 预计公司 2015-2017 年的 EPS 分别为 0.36 元、 0.60 元和 0.96元,对应 PE 分别为 37.7 倍、 22.8 倍和 14.2 倍, 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 18 元,对应于 2016年 30 倍 PE.

  风险提示:风电行业需求不达预期;海上风塔放量不达预期;风电场投资进度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

(责任编辑:DF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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