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50万,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50万。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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