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安蓓、赵超)记者26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已下发通知,部署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提出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联合下发的通知,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行政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定价为辅的价格监管方式。对于绝大多数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通知提出,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二是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三是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通知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后评估制度,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等行为。
作者:安蓓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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