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运作期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A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1月26日至2015年9月30日)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A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B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5.1239%,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5.81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96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石大怿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梁莹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其中1次为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三季度,国内经济增速继续下行。8月工业生产增速显著下行,下滑速度比7月还要快。但零售和投资数据则在7月大幅下滑的基础上有所企稳。8月零售数据显示需求水平虽较为低迷但已经企稳,投资数据也有所企稳但力度依然较弱。8月CPI略超预期,但结构上主要受食品价格影响,非食品通胀压力继续缓解。中上游价格通缩进一步加剧,这反映经济仍较为疲弱,与进口数据的变化一致。8月1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调整机制出现变化,参考上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汇率,人民币汇率随后出现了连续的贬值。两周后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25bp,并放开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同时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调整机制的变化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在最终走向市场化浮动的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而降准降息则直接有利于市场恢复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信心。尽管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短期内贬值压力有所加剧,但是中期贬值预期仍取决于经济增长的态势,央行的操作则表明了其保障国内经济的决心。总体而言三季度国内货币市场延续了二季度以来宽松的态势,货币市场工具的利率水平维持平稳。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短期融资券、存款为主要配置资产,提高了同业存单的配置比例,保持了较高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并维持了组合较高的杠杆率。在保持一定流动性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较高的投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013%;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7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50%。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我们认为货币政策的取向主要取决于经济状况,在2015年全年GDP增速7%、CPI增速3%的政策目标下,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仍是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的必要条件。基于这样的判断,理财基金四季度在策略上保持中性偏长久期、使用杠杆进行套息交易是提升收益较好的投资策略;但考虑到目前无风险利率水平已经处于低位,而由于美联储加息预期缓解、汇率走稳、五中全会临近等多重因素叠加,国内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开始探底并逐渐修复,这种风险偏好的改变会分流一部分货币市场的资金进入股市,从而使理财基金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保持大量短期资金到期是较为安全的投资选择。从理财基金可投资资产未来的收益率走势来看,流动性宽裕将决定短期债券、存款、存单的收益率在低位徘徊,因此理财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在四季度很难有抢眼表现。
本基金将坚持理财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定位,继续保持投资组合较好的流动性和合适的剩余期限。基金投资类属配置将以同业存款、同业存单、逆回购、金融债和信用相对较好的短期融资券为主,追求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始终将基金资产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高收益的追求之上,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5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5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8.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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