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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加入日期:2015-10-24 13:27:51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4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其中1次为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速预计略低于7%,相较于上半年一、二季度整体经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从工业增加值角度来看,二季度各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呈现出明显的逐步企稳势头,但是从三季度开始各月工业增加值再次出现下滑的趋势。三季度CPI虽然在猪肉价格的影响之下出现了一定的上升,但整体仍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同时PPI仍处于长期的负增长状态。从进出口同比增速来看,三季度整体进出口表现较弱,其中进口同比增速较出口同比增速更弱,贸易盈余有所扩大。在实体经济复苏形势低于市场预期,以及清理场外配资业务引致的市场去杠杆的影响之下,市场在三季度出现了剧烈的单边下跌。2015年第三季度上证指数涨幅为-28.63%,中证银行价格指数涨幅为-17.35%,作为被动型指数基金,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基金的单位净值跟随业绩比较基准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83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43%,年化跟踪误差为3.0563%,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市场,宏观经济整体复苏仍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潜在经济增速的下行等,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宏观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同时保持整体经济一定的增速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结构转型创造稳定的环境已成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二季度末至三季度股市在去杠杆的背景下,市场经历了巨幅的快速回调,但是市场向好的坚实基础仍在。股市的暴跌更多来自恐慌情绪导致的,经过近期的调整,场外配资的风险已经大量释放,经过快速下跌后的风险释放,市场正给长线资金带来良好的布局机会。

  从中长期的角度来看,随着各项全面深入的市场化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进和实施,国内整体经济结构转型将逐渐成效。从短期角度来看,房地产政策的调整、货币政策的适当放松、定向的增加投资以及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强等综合经济手段,有利于稳定整体经济的增长和促进结构调整。同时,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战略将极大的促进国内企业的“走出去”发展战略和化解国内相对过剩的传统工业产能,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加速转型。鉴于内外需结构的调整、优化以及国内经济的弹性和潜在的内生增长力,本基金对中国经济中长期的前景持相对乐观的判断。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业绩基准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基金为投资者进一步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长期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为各类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多样性的投资工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根据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2014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根据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2014年10月10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根据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2014年10月9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根据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2014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根据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2014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根据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2014年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六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六家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除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拆分变动份额包括三类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折算调整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