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月3日电(记者吕晓宇、魏飚)记者从山西省地税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煤炭资源税按8%的税率执行。
从2014年12月1日起,全国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各省将按2%至10%自定税率。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启动前,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地已提前把清费目光锁定“乱收费”。经过近半年的清理规范,山西减轻煤炭企业负担170亿元。
据了解,此次税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三项规费,连同原有从量计征税的资源税一并计算,此四项税费负担的实际税率远大于8%。
山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使资源税税收与资源价格的联动更加紧密,调节机制更加灵活,调节功能更加强大,组织收入能力明显提高。
作者:吕晓宇 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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