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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阿里系“双十一”等促销活动存三大问题

加入日期:2015-1-28 18:08:27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该白皮书披露了2014年7月16日,工商总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召开的行政指导座谈会的有关情况。关于阿里系“双十一”、“双十二”等重大促销活动,工商总局直指其存在违规促销、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三大问题。

  工商总局认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等五大主要问题。其中,在“双十一”、“双十二”、节假日促销等活动中就暴露出三大问题:

  最明显的问题当属违规促销。白皮书指出,在“双十一”、“双十二”、节假日促销、热点社会事件和经营活动促销期间,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都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者行为,部分平台内经营者还存在“活动前先提价、后打折”、“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未如实全面介绍促销活动内容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非遇不可抗因素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方案”等违规促销行为。

  其次,是有奖销售活动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白皮书指出,在“双十一”、“双十二”、节假日促销、热点社会事件和经营活动促销期间,平台开办者本身及平台网店开展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中,常见最高奖项价值(现金等价券、实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电子货币等)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000元限额(如抽房子、抽豪车等)。

  在阿里系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过程中,还出现了违背用户意愿附加不合理条件的情况。比如,天猫商城利用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市场中所占的相对较大市场份额优势地位,强制要求参加本平台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供应商)不得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据悉,网监司工作人员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和天猫商城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长期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和总结,共指出5个方面19个问题,各地工商局代表补充指出了其他6个方面的问题。

  同时,工商总局也对阿里巴巴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希望其能够守住底线,克服傲慢情绪,诚实信用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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