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金业协会对中益汇金、中财鼎盛等4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
据悉,有投资者反映,中益汇金、中财鼎盛未能按约定支付投资本金和收益,存在涉嫌虚构投资项目或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问题。为此,基金业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中益汇金和中财鼎盛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现场检查期间,中益汇金和中财鼎盛对检查工作不予配合,拒绝提交相关资料,使得基金业协会对投资者的投诉事项无法查证。同时,基金业协会发现中益汇金、中财鼎盛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等违规情形。特别是,中益汇金和在中农德金、中富知金互为关联方,3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均未按规定向我会申报关联方信息。
根据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基金业协会决定对中益汇金及其法定代表人唐群雁、中农德金及其法定代表人隋欣、中财鼎盛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高培峰作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对中富知金法定代表人付强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基金业协会于2015年1月12日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经过听证,考虑到中富知金法定代表人付强的工作系唐群雁安排且违规情节相对较轻,因此决定不将付强加入黑名单。
据了解,被加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在停止或改正违规情形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消除不良影响后,当事人可以申请移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