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翔
证监会最新消息显示,证监会去年四季度对45家券商进行的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工作已结束,12家券商存在融资融券业务违规情况,其中齐鲁证券上榜。16日,证监会举行发布会通报称,齐鲁证券因“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被采取“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当日发布会的另一看点,则是强调“不得向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业务是具有杠杆特征的信用交易业务,风险较高,而一系列规范措施利于投资者及市场更加理性。”17日,国际财务管理师协会山东中心主任王陈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控风险意图明显。
违规行为不少
“从检查结果看,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总体运行平稳,风险相对可控,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说。据了解,证监会于2014年12月15日至28日期间,对45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券商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等违规行为。
根据证监会通报,齐鲁证券与新时代证券、银河证券等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招商证券(600999,股吧)则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广发证券(000776,股吧)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和国泰君安存在问题则相对较多。据了解,3家公司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目前证监会已对这3家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当日发布会上邓舸强调,不得向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融资融券。“此举将遏制部分券商无底线降低客户门槛,扩大两融业务渗透率的行为。”王陈表示。
两融推高券商业绩
“两融业务遭罚”的消息备受关注,背后原因是两融业务对券商业绩的高贡献度。
实际上,两融业务自2010年3月31日启动以来,证监会就已立下规定:参与两融业务的投资者必须符合“资金门槛50万元并需开户交易18个月以上”这两条标准。
但部分券商却在随后的业务开展中降低了相关门槛,背后原因也正是两融业务的高收益。
去年12月上市券商业绩快报显示,12月份上市券商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环比增长63%。券商无疑成了A股去年底走牛的最大受益者,而融资融券业务正是证券公司业绩增长的“幕后推手”。
去年12月份A股交易额创历史新高,单月交易额达18万亿元,为上月的2.25倍。在这轮杠杆牛市中,除了传统的经纪业务,随着A股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扩张,杠杆投资俨然成为增利利器:12月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已达1.03万亿元,股票承销1216亿元,投行收入也环比增长。
根据中证协公布数据,2013年和2014年1-6月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达11.59%和17.56%,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有测算显示,1万亿元的两融规模,保守以平均3%的利差计算,每年即可为券商带来300亿元利息净收入,仅以融资买入额和偿还额估算信用账户成交额,平均佣金保守以0.1%计算,每日交易额保守估算超过2000亿元,每年约200个交易日,每年将为券商带来约400亿元佣金收入,两项合计将至少每年为券商带来约700亿元的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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