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开始,武汉市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揽储”后内外勾结,采取私刻公章、伪造金融票据以及更换客户印鉴卡等行为,将大量现金“挪作他用”。其中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一客户经理就以“揽储”的名义,将东风汽车公司社会保险中心(下称东风公司)1亿人民币骗走。
2015年1月8日至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由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的金融诈骗案。
财务科长陷揽储“旋涡”
黄洁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已经慢慢卷入揽储的“旋涡”。
黄洁,女,武汉人,原东风汽车公司社会保险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2009年8月底,武汉瑞邦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峰得知好朋友黄洁即将上任东风公司社保中心财务科长,就多次联系黄洁,要求为朋友“揽储”以使朋友能优先贷款。
黄洁眼里的刘峰为人厚道正直,还有资金雄厚的公司,“是个值得信赖的朋友”,加上自己的东风公司确有2亿存款在建行已经到期,黄洁就暂时答应帮刘峰转存1亿的定期。但前提是要与领导商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最终定夺,而且要满足东风公司必须要有至少百分之五的溢出利息的规定。
在此之前,武汉富豪明珠网络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勇和刘峰在闲聊时,得知刘峰有朋友在东风公司,就告诉刘峰他想要从中信银行贷款,如果能拉到大额存款可以优先贷款,银行就可以很快批下来。
李志勇已经打好算盘,在东风公司的巨款转存到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后,伙同梨园支行客户经理潘晓翔将钱转出“挪作他用”。在“揽储”转存方面,李志勇算得上是挪用“高手”。自2003年以来,李志勇通过银行客户经理甚至与行长相互勾结,将揽储来的钱挪作他用超过4亿人民币。
和刘峰一番交流后,黄洁将转存1亿元定期存款的事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经多次会议讨论,同意了黄洁的请示。刘峰在得知东风公司的领导同意转存1亿时,立即告诉李志勇,李志勇又将好消息告诉梨园支行的客户经理潘晓翔,并让潘晓翔尽快去东风公司与黄洁联系。
2009年9月18日,潘晓翔以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的名义到东风公司“上门服务”。看到银行客户经理登门服务,黄洁立即安排会计张莉莉、出纳王丹夏与之办理相关开户手续。拿到东风公司的开户手续后,潘晓翔将全套手续交给李志勇。
没过多久,李志勇按照开户手续上的印章,私刻了“东风汽车公司社会保险中心财务专用章”、“东风汽车公司社会保险中心”、“汪向东印”等印章,并伪造了一套完整的东风公司印鉴卡等开户资料。
三天之后的9月21日,李志勇让自己的员工吴文轩,冒充东风公司财务人员带着被复制的资料来梨园支行办理开户手续。
次日,东风公司按照梨园支行客户经理潘晓翔事先的要求,将1亿人民币从建设银行转入东风公司在中信银行的账户上。
9月24日下午,李志勇得知1亿到账后,安排吴文轩去梨园支行办理4800万元的转账业务,因吴文轩在转账单上少写一个“元 ”字,也因即将下班,银行没有办理。
次日上午,吴文轩按照李志勇的吩咐再次来到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在客户经理潘晓翔的帮助下,吴文轩通过使用伪造的东风公司预留印鉴卡以及私刻的相关印章,轻易将8000万元转入李志勇所控制的东风公司在建行的另一假账户上。
这时,最具戏剧性的一幕上演了。吴文轩将8000万元刚转走,黄洁正好派出纳王丹夏与会计张莉莉持东风公司印鉴来银行拿1亿元的定期存单和进账回单。得知东风公司员工前来银行办理手续,潘晓翔立即前去迎接“挡驾”,并称东风公司是大客户必须行长签字,现在行长不在,只能办理进账回单,等行长回来办好定期存单再亲自送给东风公司。
看到银行客户经理说得头头是道,王丹夏和张莉莉拿着进账回单返回东风公司。几天后,潘晓翔显得十分“守信”,他到东风公司将1亿元的假定期存单送到黄洁的手上,黄洁再将这张假存单放进公司保险柜保管。
2009年10月10日,吴文轩用同样的方式将余下的2000万元再次在梨园支行转走。此时,东风公司的1亿元存款在中信银行已成了名符其实的“空头支票”,而刘峰和黄洁还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假存单牵出巨大经济案
2010年1月4日下午,黄洁和朋友到建设银行武汉解放公园路支行办理业务时,发现东风公司前任财务科长赵霞所存的1000万元单据被银行说是假的。黄洁坚称“不可能”,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具体原因要到上级机构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核实。
到达江岸支行后,黄洁找到支行行长,但还是被告知是假存单。面对晴天霹雳的消息,黄洁第一时间就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行长一边安慰黄洁一边拨电话喊李志勇前来解决。
就在110民警在银行了解情况时,李志勇也火速赶到。这时,李志勇自称是银行的副行长,并让黄洁与110民警协调销案。因之前在办理1亿元存款时,黄洁没有与李志勇见面,也不认识李志勇,所以相信他是银行的副行长。
110民警离开银行后已经是晚上10点钟,黄洁问李志勇怎么处理,回答是让黄洁先走,“银行过几天会给你们满意的答复”。黄洁不同意,李志勇将黄洁叫到会议室外递上一张进账单,并说那1000万元两天准时到账。黄洁于是拿着进账单离开银行。
一个星期过去,黄洁发现1000万元还没有到账,打电话给李志勇催问,回答是还等几天。直到1月底,这1000万元还是没有着落,黄洁与公司领导找到建设银行湖北分行的领导询问原因。
湖北分行的领导告诉黄洁会尽快解决这事情,并请求黄洁别报案。2010年2月2日,1000万元终于打到东风公司的账上。
尽管黄洁没有报案,但她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向公司领导汇报,要求公司给各大银行下发“对账函”。
几天后,各大银行向东风公司反馈“存款查询与东风公司金额一致”,只有中信银行武汉梨园支行会计来电说东风公司的账户上没有存款,“之前存的1亿元定期早已被分两次转走”。
黄洁立即向公司汇报,2010年2月9日下午,黄洁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三大队报案。将在建设银行1000万元假存单和1亿元存款在中信银行被“蒸发”一事和盘托出。
在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后发现,建设银行武汉解放公园路支行行长陈辉、长江支行客户经理潘振坤,工商银行硚口支行副行长王彤、客户经理周志祥等十多人都涉嫌内外勾结的金融诈骗。
判决下达6人上诉
2010年3月10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东风公司将黄洁带走调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调查的还有李志勇、陈辉、潘振坤、潘晓翔等11人。后在检察机关的强大压力下,李志勇与东风公司、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并自愿以公司全部股权清偿东风公司1亿元的债务。
2014年6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几轮的审理后下达判决,涉案的11人分别被判二至二十年不等。其中李志勇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潘晓翔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刘峰犯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黄洁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判决下达后,李志勇、潘晓翔、黄洁、刘峰等6人立即委托代理律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对黄洁与刘峰的判决,“出现这样的经济案件主要是中信银行管理漏洞才让潘晓翔有监守自盗的机会,这么大的数额被转走竟然不电话核实。”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黄洁的母亲南国德显得特别激动:“客户经理潘晓翔参与偷换印鉴、私刻公章、送假定期存单,编造谎言哄骗东风公司,中信银行梨园支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5年1月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庭上,刘峰的辩护人京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刑事部主任杨佰林律师问潘晓翔:“东风1亿元这件事,你们当时是怎么商量的?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指控你们是共谋,你们是如何共谋的?”
潘晓翔回答:“当时,是李志勇对我说,你去做,中间碰到任何问题和障碍你就立马停下来。”对于这一关键细节,杨佰林担心法官没有听清楚,重复提问,潘晓翔也重复回答。
“黄洁将1亿元转存是经过公司领导决策同意的,法院怎么能判她是挪用呢?”黄洁的母亲南国德说。
杨佰林律师认为,武汉市中级法院将黄洁、刘峰以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论处,是一起错案。他认为,李志勇在所涉十几起同类犯罪中,多次使用同样的犯罪手法,事实是十分清楚的。具体到东风公司1亿元案件,犯罪手段又有升级。前面的多起犯罪中,要存款企业办理真正的开户手续,而东风公司1亿案中,开户这个步骤被省略掉了,杨佰林认为这是与之前多起同类犯罪的根本区别。
律师认为,东风公司根本就没有开户,因为东风公司提交的全套真实的开户资料全部被中途替换,公章被私刻、印鉴被伪造。凡冒充东风人员开户时提交到银行的开户资料全部是伪造的,在开户后送回到东风公司的开户资料也全部是伪造的,是两套手续,两头作假。
因此,本案所谓的东风公司的账户,仅仅是名义上的东风公司账户,1亿元资金只能是“流入”这个账户,而不是存入这个账户。二者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存储关系,银行成为实施诈骗的工具和跳板,1亿元资金只能在银行“体外循环”。
私刻公章、伪造预留印鉴、伪造开户资料、伪造开户授权委托书、安排他人冒充东风会计开户,开出的涉案账户只能由实施诈骗犯罪的人所控制。“而这一切东风公司黄洁和涉案人员刘峰完全不知情。”杨律师认为黄洁和刘峰也是这起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因此不应该将这二人作为挪用公款共犯追诉。
发生在武汉的这一起由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的金融诈骗案,在国内其实并不鲜见,它所暴露出来的金融系统内的监督漏洞也是明显的。
该案二审尚未作出判决,但已披露的细节,足以警示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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