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备受期待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发布。今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上海市、浙江省将率先试点高考综合改革,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细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文,一个接一个的改革亮点可谓目不暇接,给人最大的感觉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充满诚意的同时,又不乏破除利益藩篱的改革勇气。关于考试招生制度坊间热议已久的很多话题,在这份实施意见中都得到了积极的回应,某些改革举措甚至超出了公众预期,显得魄力十足。尽管仍有很多不同意见,但是考虑到改革的现实难度,特别是积极稳妥的必要,我认为这份实施意见足以获得高分。
如果要从这份较长的文件中提取改革关键词,我认为首要的一个就是“公平”。区域、城乡入学机会的巨大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的日益严重,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的层出不穷。凡此种种,都是对教育公平的严重挑战和伤害。考试招生制度是教育公平的指挥棒,最核心的内容当然就是要确保公平,必须保障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这些改革举措从不同的维度着力,助推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公平。
“公平”之外,另一个核心关键词,我认为是“减负”。这一点集中体现在社会最为关注的高考制度改革上。“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最终方案除了外语分值未减且并未实行社会化多次考试,与原先透露的初始方案多有出入之外,对“一考定终身”进行了颇为彻底的改革,减负之意明显。
按照改革方案,仍是“一考定终身”的其实只有语文、数学两门,其他科目都拥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中除外语需要统考外,皆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一般所称的“会考”,主要以考核基础知识为主,区别于招生考试,难度相对较低。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成绩之后,文理分科事实上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就算是之前文理分科时,学业水平考试同样都得合格才能拿到高中毕业证。只要地方对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合理,且不额外增加考试难度,学生的应考压力必然大幅降低。
公平才能让人民满意,减负才能全面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期待在执行层面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给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全新面貌,为莘莘学子的快乐成长提供更好环境。(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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