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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晚间,西藏药业(600211)公告称,公司于9月30日收到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声明函》,该函称,作为西藏药业股东,特此声明: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9月26日及2014年9月30日召集的2014年度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违反相关规定,决议内容无效,由此而增选的独立董事亦同样无效。 该函称,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本次增选董事应当采取累积投票方式;三、本次增选董事的方式违背了本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模式;四、如本次选举方式的议案不被撤销,公司将陷入长期不稳定状态之中;五、西藏药业近期的混乱局面与提案股东的行为有密切关系:回顾西藏药业在过去几个月中的种种乱象,与个别提案股东的行为不无关系。2014年5月份,西藏药业新一届董事会由股东通过换届选举诞生,仅仅过去3个多月,华西药业就提出以简单投票制增加两名独立董事,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增加两名能按其意愿行事的独立董事,以便全面操纵董事会,剥夺其他股东的话语权。该函称,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特作此声明,要求撤销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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