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波在担任太原市园林局局长、太原市政府秘书长、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