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融资融券业务发展需要,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其中沪市新增104只标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396只扩大到500只;深市新增101只标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299只扩大到400只。
沪深交易所《通知》称,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选取标准是:依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及市场情况进行选取。
上交所指出,现有396只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票及9只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
深交所表示,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为优先保留现有标的,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
《通知》自2014年9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