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信国安、中葡股份这两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它们共同的母公司中信国安集团的简略改制信息,引起舆论深切关注。其改制的主要特点是,中信国安集团大股东是中信集团,并非国资委系统,所以不需经过国资委审批;又因为不是简单的原始股权买卖,而是增资扩股,所以也似乎不需在产权交易所等公开平台挂牌征求有意者。
近年来,人们对国企的关注度不断上升,比如人们非常关注国企向社会分红、国企自身的改革等话题。当然,人们对国企改制的关注,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企改制过程中,的确出现了一些贱卖国资的案例。不过,在过去几十年里,国企改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往的经验基础上,如果辅之以设计合理的制度规范并加大过程的透明度,国企改革会做的更好。
社会公众对于反腐进程的期待,绝不止于反腐案件的陆续侦破(那些是已经发生的历史),更在于那些正在进展的新项目如何能防止腐败(这些是正在发生的未来)。只有在后一方面能以合理举措预防反腐,才能真正有力地为长久的反腐工作带来利好。因此,在大中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这类非常重要、关注度很高的领域,建立必要的腐败“防火墙”,与反腐工作本身有着同样的重要性。
建立国企改革“防火墙”的关键是信息的公开化、公共参与的制度化和风险监管的明晰化。其一,无论改制的国企是哪一类型,都应按照中央高层领导此前的明确要求,根据改革细则操作,而不宜在尚未有细则的情况下“抢跑”;如果“抢跑”,则更应该做到信息的充分公开,尤其是公开征求投资者,并公示遴选结果。
其二,需要建立全流程的公共参与模式,其中的关键环节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全面参与。从二十年来国企改革的经验来看,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改制进程,是对腐败行为最为有力的约束方式。要想避免相关利益方谋私,就必须严格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全流程参与。
最后,众所周知大中型国企改制关涉利益丰厚,迫切需要确定改制防腐的具体监管部门,并对监管部门确立责任制度。以后,相当长时间内持续开展、影响极为巨大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理应建立相应的防腐监管责任制度,并成为改革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言以蔽之,这一轮国企改革是否公正,是否能更有效地防止腐败,影响反腐行动的进程,更加关系到国家的长久发展之计。(编辑 谭翊飞 张凡 申剑丽)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