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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少杰 零七股份(000007)今日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处分决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在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中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配合监管义务,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零七股份2011年12月28日公告称,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广新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香港广新主要业务为开发其全资子公司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大陆矿业有限公司在马国的海滨砂矿。广众投资合同期内钛精矿贸易每年的业绩预测为销售收入不低于5.5亿元,年销售毛利不低于7500万元,分别是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的333%,净利润的903%。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2012年广众投资共从香港广新进口钛矿4.12万吨,远低于合同的约定。零七股份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中,解释钛矿购销量不多的原因为马国恶劣天气、生产初期人员组织、协调、物流影响以及马国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完成对大陆矿业公司新矿区环评报告的审核工作等。经深交所查明,2012年,大陆矿业175矿区仅能维持少量生产,其中一个矿区取得环境许可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一直没有投产。上述情况是造成2012年钛矿包销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巨大差距的根本原因,没有如实披露大陆矿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零七股份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练卫飞因涉及债务纠纷,所持部分股权于今年2月14日被广州中院司法冻结,但广州博融及练卫飞直至6月10日才予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积极履行配合监管义务,对监管部门问询函未及时作出相关核查说明。对于上述问题,零七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管理层已经对以往违规行为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和纠正,目前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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