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8月15日电(记者梁军)近日,甘肃省武威市曝出的一起犯罪团伙胁迫未成年学生卖血案件引发舆论关注。根据警方提供的通报显示,犯罪团伙自去年以来曾多次采取哄骗、恐吓等手段,组织十多名未成年人参与卖血。
我国《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规定,划定采浆区域内具有当地户籍的18岁到55岁健康公民可以申请登记为供血浆者。单采血浆站在每次采集血浆前,必须将供血浆者持有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供血浆证》与计算机档案管理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无误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样化验。
胁迫未成年人卖血行为引发公众强烈谴责。供血浆者均系未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强迫未成年人卖血,不仅触及伦理道德底线,更触犯国家法律。
当地负责监管的卫生部门难辞其咎。犯罪嫌疑人统一发放的“成年人身份证”何以通过采血浆站的审核?单采血浆站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了对申请供血浆者的健康检查等常规程序?事件暴露出相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供血监管上的失职。
相对于胁迫未成年人卖血,监管部门失职危害性一点也不小。试想,如果不是受害者家长及时报警,不知还有多少未成年人的身心会遭受伤害。
胁迫未成年人卖血事件社会影响恶劣。对于血浆管理者和卫生监管方,应该问责到底。
作者: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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