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正在进行的针对企业的反垄断调查,7月13日,欧盟委员会驻华使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书面采访时表示,欧盟正在“密切观察”。
欧盟驻华使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欧盟目前对中国正在进行的反垄断调查没有评论,但是将继续保持密切的关注。
不过,欧盟驻华使团表示,中欧双方在反垄断方面有合作,反垄断应遵循程序透明、尊重被告方的权利并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保持中立——无论是外国企业还是中国企业。
欧盟驻华使团提出的反垄断调查应遵循的原则,与欧盟商会的意见相符。
中国欧盟商会8月13日发表声明指出,有关部门反垄断调查中可能存在两大问题:调查透明性问题及外资企业在调查中受到不平等待遇。
中国欧盟商会称,反垄断调查必须不对结果做任何预判,接受调查的企业也必须被保障充分享有辩护的权利,“但欧盟商会并不确信这些关键要素在近期的调查中得到系统性的保障”。
根据欧盟商会的声明,在调查透明性方面,中国欧盟商会提出,来自多个领域的企业向中国欧盟商会反映,在未进行充分听证的前提下,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使企业接受惩罚和治理,这类现象值得高度警惕。
在平等待遇方面,欧盟商会承认有不少中国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而接受调查,尽管如此,欧洲商界对于外资企业在相关调查中是否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疑虑在逐渐加重。
中国欧盟商会认为,在部分被调查的行业中,中国企业并未因相似缘由被调查。同样,在部分涉及合资企业的案例中,调查往往只针对外资方。中国欧盟商会指出,任何的商业参与者不论国别都应被公平对待并适用于同样的监管规则,这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原则。